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公告,為(wei) 有效緩解交通擁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決(jue) 定自6月8日起恢複機動車限行管理措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wei) 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號牌機動車(北京號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和使用小客車區域指標登記上牌的天津市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nei) 道路通行。
外埠號牌(北京號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車區域指標登記上牌的天津市號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可通過“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公眾(zhong) 號預約申辦相關(guan) 通行憑證,允許在上述時段進入外環線(不含)以內(nei) 道路行駛。
二、自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4月4日,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wei) 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19時,天津市及外埠號牌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nei) 道路,繼續實施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三、根據上述第二條規定,按車牌尾號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wei) 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區域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含臨(lin) 時號牌)尾號分為(wei) 5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分別為(wei) :
(一)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機動車號牌尾號為(wei) 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分別為(wei) 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wei) 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wei) 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wei) 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製: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4類特種車輛;
(二)大中型客車(含公共汽車、班車、長途汽車等)、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zhuan) 用車(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
(三)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使”字號牌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yang) 護的作業(ye) 車輛;
(五)殯儀(yi) 館的殯葬車輛;
(六)懸掛新能源專(zhuan) 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和本市核發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五、載貨汽車的道路通行管理,繼續按照天津市載貨汽車限行有關(guan) 規定執行。天津市核發號牌的純電動輕型、微型廂式載貨汽車和純電動輕型、微型封閉式載貨汽車,持有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專(zhuan) 用通行證的,不受外環線(不含)以內(nei) 道路每日7時至22時載貨汽車區域限行措施限製,但不得在全天津市域範圍內(nei) (外環線除外)設有載貨汽車禁止通行交通標誌的路段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