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辦公廳印發《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開展職業(ye) 技能電子培訓券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67號,以下簡稱《通知》),決(jue) 定在全國11個(ge) 省(區、市)的38個(ge) 地市,組織開展以電子社保卡為(wei) 主要載體(ti) 的職業(ye) 技能電子培訓券試點工作,推動職業(ye) 技能提升行動深入實施。
《通知》指出,為(wei) 進一步落實職業(ye) 技能培訓“315工程”,依托電子社保卡線上渠道,麵向參加職業(ye) 技能培訓人員發放電子培訓券,作為(wei) 勞動者免墊付便捷享受職業(ye) 技能培訓服務的載體(ti) ,調動勞動者參加職業(ye) 技能培訓的積極性。
《通知》明確,電子培訓券試點工作時間為(wei) 2020年6月—11月,覆蓋天津、山西、吉林、上海、福建、山東(dong) 、河南、廣東(dong) 、廣西、四川、西藏等地區的部分地市。通過個(ge) 人領取與(yu) 使用、培訓機構登記與(yu) 驗證、人社部門管理與(yu) 審核電子培訓券等全服務流程,實現對職業(ye) 技能培訓的人員合理引導、實名培訓服務、精確資金監管、全局宏觀分析,並以試點為(wei) 契機,逐步建立以社保卡為(wei) 載體(ti) 的勞動者終身職業(ye) 技能培訓電子檔案,打造職業(ye) 技能培訓新業(ye) 態。
《通知》要求,各試點地區要把電子培訓券作為(wei) 持續推進職業(ye) 技能提升行動、擴展職業(ye) 技能培訓服務渠道、提升資金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強組織領導,創新做好試點工作。要加大宣傳(chuan) 力度,幫助有關(guan) 部門、企業(ye) 、技工(職業(ye) )院校、培訓機構和勞動者學習(xi) 和了解電子培訓券,引導勞動者積極使用電子培訓券參加職業(ye) 技能提升培訓。
6月29日,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相關(guan) 單位組織試點地區召開了電視電話會(hui) 議,對試點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試點省份和地市職業(ye) 能力建設處(科)、信息中心等部門的有關(guan) 人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