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局:調整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發布日期:2020-10-26 09:10 來源:愛卡汽車

    10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為(wei) 緩解道路擁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guan) 規定,對本市部分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現通告如下:

上海市道路

  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時至20時,以下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lin) 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xi) 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體(ti) 公民放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環高速以東(dong) 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瑪路至魯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線);

  (四)滬閔高架路(全線);

  (五)中環路(全線);

  (六)華夏高架路(全線);

  (七)羅山高架路(全線);

  (八)度假區高架路(中環路至秀浦路段);

  (九)內(nei) 環高架路(除內(nei) 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xing) 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龍東(dong) 高架路(羅山路至中環路段);

  (十一)虹梅高架路 (中環路至S20外環高速段);

  (十二)北翟路地道;

  (十三)南浦大橋;

  (十四)盧浦大橋;

  (十五)延安東(dong) 路隧道。

  對於(yu) 通告未盡列的道路,對上述小客車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設置的交通標誌、標線所示執行。

  2021年五一小長假後的第一個(ge) 工作日起,每日7時至10時、16時至19時,內(nei) 環內(nei) 地麵道路(不含邊界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體(ti) 公民放假日除外),屆時市公安局將另行發布通告。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guan) 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