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6月1日恢複機動車尾號限行
發布日期:2020-06-01 10:06 來源:愛卡汽車

    5月29日,北京市政府決(jue) 定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4日,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wei) 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相關(guan) 事項通告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京政發〔2020〕13號

  為(wei) 切實鞏固大氣汙染治理成效,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市政府決(jue) 定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4日,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wei) 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nei) 的中央國家機關(guan) ,本市各級黨(dang) 政機關(guan) ,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hui) 團體(ti) 、事業(ye) 單位和國有企業(ye) 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範圍為(wei) 本市行政區域內(nei) 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有關(guan) 規定,除上述第一條範圍內(nei) 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wei) 7時至20時,範圍為(wei) 五環路以內(nei) 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lin) 時號牌)分為(wei) 五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具體(ti) 如下:

  (一)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wei) :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機動車車牌尾號為(wei) 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wei) :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wei) :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wei) :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製: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B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zhuan) 用車、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zhuan) 用作業(ye) 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yang) 護、應急通信保障的專(zhuan) 項作業(ye) 車輛,殯儀(yi) 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lin) 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wei) 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五、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hui)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guan) 規定執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