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就滴滴近期推出的“掃碼上車”等違規行為(wei) ,全國出租汽車暨汽車租賃協會(hui) 將致函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政府管理部門,代表全行業(ye) 提出反對。 以下為(wei) 呼籲內(nei) 容。
在剛剛結束的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hui) 議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講話時強調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這是黨(dang) 中央關(guan) 於(yu) 依法治國發出的又一個(ge) 明確信號,在政府大力規範平台經濟秩序的當下,顯得尤為(wei) 重要。
出租車行業(ye) 正麵臨(lin) 融合發展,一些平台在這個(ge) 過程中不斷試探法律和規則的邊界,企圖通過不正當競爭(zheng) 實施壟斷,特別需要引起行業(ye) 和監管部門的重視。
近日,滴滴出行在海口市舉(ju) 行的某嘉年華活動中,推出“掃碼上車”功能:網約車在現場排隊等候,乘客掃描車身上的二維碼後,即可上車出發,訂單的計費規則與(yu) 海口當地的滴滴快車計價(jia) 規則一致。
雖然滴滴方麵聲稱“掃碼上車”屬於(yu) 線上訂單,但這種方式已經超越網約車的合規經營範圍,是將網約車“巡遊化”的危險信號,如果任其發展,將嚴(yan) 重破壞出租汽車行業(ye) 的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zheng) 。
一. “網約車巡遊化”將對出租汽車行業(ye) 造成嚴(yan) 重傷(shang) 害
對照2017年3月發布的《海口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海口市《實施細則》),滴滴平台的“掃碼上車”至少有3點明顯違反當地對於(yu) 網約車的管理規定。
一是在車身上違規噴繪網約車標誌標識。
海口市《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
顯然,滴滴在車身上設立標誌的用意就是讓乘客像認出巡遊車一樣,一眼認出網約車,為(wei) 網約車違規經營巡遊車業(ye) 務提供了辨識條件。
二是違規進行輪排候客、攬客。
海口市《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
巡遊車與(yu) 網約車在運營方式上的最大區別,在於(yu) 前者可以巡遊和在站點輪排候客,後者隻能通過網絡預約的方式提供服務。因此,大多數城市的網約車管理辦法中都有網約車不得輪排候客的規定,北京、上海等城市還分別作出網約車“不得在巡遊車調度站排隊攬客”、“網約車平台公司不得發布機場、火車站巡遊車營業(ye) 站區域內(nei) 的召車信息”等規定。管理部門製定這些規則的初衷,是根據國辦的指導意見,確保在出租車領域實行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為(wei) 社會(hui) 公眾(zhong) 提供多樣化的運輸服務。
滴滴通過偷換概念,將“網絡預約”變成“當麵掃碼、即時上車”,實際上改變了網約車的運營性質,使其成為(wei) 變成排隊候客的“巡遊車”。
三是價(jia) 格上違反差異化經營原則,涉嫌妨礙市場公平競爭(zheng) 。
海口市《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
第二十條規定:
然而,滴滴快車在海口市的運價(jia) 不僅(jin) 緊貼巡遊車,形成同質化競爭(zheng) ,甚至以更低的拚車價(jia) 格擠壓巡遊車的市場空間。
以從(cong) 海口市人民政府到海口東(dong) 站為(wei) 例,通過滴滴APP查詢,巡遊出租車預估的打表價(jia) 格為(wei) 63.6元,滴滴快車預估價(jia) 為(wei) 60元,低於(yu) 巡遊車,但這並不是最低價(jia) ,滴滴還提供了快車的拚車功能,如果乘客接受拚車,拚成的一口價(jia) 僅(jin) 39.4元,比巡遊出租車低37%。
滴滴采用低價(jia) 吸引乘客,對巡遊車產(chan) 生明顯的排除、限製影響,構成了典型的不公平競爭(zheng) 。
如果說滴滴在海口市的“掃碼上車”是釋放出一個(ge) 危險信號的話,那麽(me) ,滴滴在11月16日發布的定製網約車,就是對這個(ge) 信號的確認,明確釋放出網約車巡遊化的意圖。
據介紹,滴滴推出的這款定製網約車不僅(jin) 采用了可識別的獨特顏色,而且仿效巡遊出租車的“空車燈”,設置所謂的“彩虹接駕燈”,通過不同顏色顯示車輛的運營狀態。
可以預見,該車型投入運營後,乘客通過車身和“接駕燈”的顏色,能夠輕易識別並攔下空車狀態的網約車,再通過“掃碼上車”。如此一來,網約車實際上具備了巡遊車的揚招或輪候功能,現有出租車兩(liang) 種運營模式的界限將被打破。
不同的是,巡遊出租車繼續受到數量和運價(jia) 的嚴(yan) 格管製,網約車則具備更為(wei) 靈活的市場機製、更低的準入門檻,並且有強大的境內(nei) 外資本為(wei) 後盾。兩(liang) 者之間的不公平競爭(zheng) 將會(hui) 加劇,出租車市場將陷入更為(wei) 嚴(yan) 重的無序狀態,全國兩(liang) 百多萬(wan) 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將對行業(ye) 和社會(hui) 穩定構成嚴(yan) 重威脅。
鑒於(yu) 滴滴推出的“掃碼上車”嚴(yan) 重違反當地網約車管理規定,並對巡遊出租車形成了不公平競爭(zheng) ,我們(men) 強烈呼籲海口市政府主管部門立即叫停這一違規做法,維護當地網約車法規的權威性和嚴(yan) 肅性,體(ti) 現法治行政、法治交通的理念。
作為(wei) 平台經濟模式的代表,網約車領域的反壟斷一直受到社會(hui) 密切關(guan) 注。2016年9月,當時的商務部發言人曾對外表示,正在根據《反壟斷法》等有關(guan) 法律法規對滴滴優(you) 步合並案進行反壟斷調查,但該調查至今一直未有定論。
四年過去,網約車領域繼續呈現“一超多強”的格局,數據顯示:2020年5月,滴滴平台的月活躍人數為(wei) 5439萬(wan) 人,是第二名首汽約車的22倍多,顯示其仍占據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
自2018年發生兩(liang) 起滴滴司機殺害乘客的惡性刑事案件之後,國家和各地交通主管部門持續加強對非法網約車的打擊力度,但是,網約車合規化進程仍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如滴滴於(yu) 今年3月推出花小豬平台,通過違規車輛和人員在三四線城市中搶占巡遊車和正規網約車市場,企圖形成新的壟斷,上線半年來,已有天津、南京、青島、合肥等多地交通監管部門約談、叫停該平台。
此外,滴滴在上海等地長期存在違法營運行為(wei) ,僅(jin) 2019年下半年7-9月,上海交通執法部門就對滴滴的違規派單行為(wei) 連續開出100張行政處罰書(shu) ,罰款金額達到1000萬(wan) 元,但是滴滴不僅(jin) 屢罰不改,而且還采用“外省注冊(ce) 、本市接單”等手段來逃避監管,並拖延繳納罰金。
網約車巡遊化則是網約車平台試探法律底線,試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發動惡性競爭(zheng) 的又一個(ge) 舉(ju) 動。
這些做法不僅(jin) 違背公平競爭(zheng) 原則,擾亂(luan) 行業(ye) 秩序,也嚴(yan) 重違背了國辦《指導意見》中統籌發展巡遊車和網約車,實行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的要求。
在最近印發的意見中,交通運輸部提出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建設。在出租汽車行業(ye) 的管理方麵,尤其需要落實這一理念,明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對於(yu) 網約車的非法營運和惡性競爭(zheng) 行為(wei) ,主管部門應采取包括暫停發布、下架APP,停止互聯網服務、停機整頓,對失信市場主體(ti) 實施聯合懲戒等綜合手段堅決(jue) 予以打擊,並且根據新《證券法》規定,對違規平台企業(ye) 采取限製上市等措施,從(cong) 製度上維護政府部門公信力、市場的公平競爭(zheng) 和正規從(cong) 業(ye) 者的合法權益。
近期,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成為(wei) 政府部門的工作要點。
就在本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guan) 於(yu) 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提出加強和改進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監管,保護市場公平競爭(zheng) ,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促進平台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中央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稅務總局三部門也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hui) ,要求規範線上市場公平公正的競爭(zheng) 秩序,持續推動整治線上平台壟斷、不公平競爭(zheng) 和假冒偽(wei) 劣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趨利避害,創造良好的線上經濟發展製度環境和法製環境,促進線上經濟積極健康發展。
在出租汽車領域,做到政府有法、行業(ye) 知法、企業(ye) 守法,真正實現法治交通,是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預防市場壟斷的基礎和關(guan) 鍵。
我們(men) 強烈呼籲政府主管部門貫徹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hui) 議精神,依法對網約車平台全麵開展反壟斷調查,堅決(jue) 製止個(ge) 別平台借助資本力量,造成的行業(ye) 競爭(zheng) 失序、擠壓實體(ti) 的問題,真正維護廣大正規出租汽車企業(ye) 和從(cong) 業(ye) 者的合法權益,體(ti) 現公平正義(yi) ,促進行業(ye) 的深化改革,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