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新政
發布日期:2020-12-08 09:12 來源:华体会体育hth首页

      為(wei) 有效提高本市小客車指標配置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公平性,在保持新舊政策有效銜接的基礎上,結合社會(hui) 各界意見建議,本市修訂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並予以公布。新政將於(yu)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市交通委就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優(you) 化方案公開向社會(hui) 征求了意見。期間共收到電子郵件和書(shu) 麵信函24126封,接到市民來電5311人次,合計收到反饋意見29437件、有效意見共33396條。據統計,來信來電中,持支持態度並提出修改完善建議的占80.4%,持反對態度的占19.6%。公眾(zhong) 意見主要集中在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過高,影響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個(ge) 人利益,建議設置過渡期。此外,還提出了征收擁堵費和發放郊區牌照等政策建議。

      參照意見建議,市交通部門對6月公開征集意見的政策優(you) 化方案進行了完善,一是調整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設置三年過渡期,即:除了配置給單位的指標和營運小客車指標以外,2021年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you) 先向“無車家庭”配置,其餘(yu) 向個(ge) 人配置;2022年度該比例調整為(wei) 70%;2023年度及以後該比例調整為(wei) 80%。二是為(wei) 促進高精尖產(chan) 業(ye) 發展,增加了製造業(ye) 企業(ye) ,信息傳(chuan) 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e) 企業(ye) 以“完成固定資產(chan) 投資額”為(wei) 條件申請指標。三是為(wei) 引導鼓勵存量車“油改電”,明確持普通小客車指標購置的新能源小客車在出售、報廢後,仍然可以申請普通小客車更新指標

      新政堅持“總量調控、價(jia) 值導向、方便群眾(zhong) ”的原則。總量調控,即引導小客車合理有序增長。價(jia) 值導向,即優(you) 先照顧擁車需求迫切的“無車家庭”。方便群眾(zhong) ,即充分發揮大數據等新技術的作用,讓數據多跑路、群眾(zhong) 少跑腿。與(yu) 原有政策相比,新政主要調整了四個(ge) 方麵的內(nei) 容:

   1.增加以“無車家庭”為(wei) 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通過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yu) 個(ge) 人的普通指標搖號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優(you) 先解決(jue) “無車家庭”群體(ti) 的擁車需求。這是本次政策優(you) 化調整中最核心的內(nei) 容。

   2.調整了指標申請和配置的時間安排。由每年配置六次改為(wei) 配置三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標,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標。

   3.推動個(ge) 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1人名下擁有多輛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車輛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1輛申請更新指標,其餘(yu) 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但允許車主向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小客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yu) 的車輛,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配偶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一年;子女和父母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ge) 人”、親(qin) 屬關(guan) 係存續期滿一年的條件。

   4.取消了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有利於(yu) 進一步放緩機動車增長。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請獲得更新指標後,指標有效期仍為(wei) 12個(ge) 月。

      修定後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已在北京市交通委員會(hui) 網站和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網站發布。為(wei) 方便廣大市民、社會(hui) 各界了解新政策,交通部門同時發布了《關(guan) 於(yu) 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優(you) 化調整內(nei) 容的說明》和“一圖讀懂小客車數量調控新政”。

      針對市民關(guan) 注的2021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交通部門表示,明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計劃不作調整,仍為(wei) 10萬(wan) 個(ge) ,其中,普通指標4萬(wan) 個(ge) ,新能源指標6萬(wan) 個(ge) 。年度增長數量和具體(ti) 配置比例,將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正式向社會(hui) 公布。